甘肅三星石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甘肅三星石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東大會於1997年4月27日在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中石化蘭州煉油化工總廠廠前會議廳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表288人,代表股份3455056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8.99%,符合《公司法》與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經大會審議批準,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1996年度工作報告與1997年經營計劃》,1994年公司各項經濟指標與1995年相比均有較大幅度增長,全年完成科、工、貿總收入11547.01萬元,比上年增長51.36%,實現稅後利潤2132.91萬元,比上年增長71.64%;每股淨資產2. 89元,比上年增長78.73%;1997年,公司計劃完成科、工、貿總收1.4億元,稅後利潤2550萬元。 二、審議通過了《公司董事會工作報告》。 三、審議通過了《公司監事會工作報告》。 四、審議通過了《公司199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五、審議通過了公司199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司1996年度實現稅後利潤21329131.15元,分別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2132913.12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1066456.56元,當年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18129761.47元,加上年度結轉2657725.07元,1996年度,股東實際可分配的利潤為20787486.54元,按每10股送1股紅股,計送出5007610元,尚餘可分配利潤15779876.54元轉入下一年度,公司另以資本公積金按10:7的比例轉增股本35053270元,公司尚餘資本公積金36372361.40元。 本次股東大會股票表決通過的上述決議均經蘭州市西固區公證處公證員王玉華、李榮華公證,決議有效,特此公告。 甘肅三星石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七日